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局长 金伟梁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近年来所做工作及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总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统筹推进发展、提升供给能力、加大保障力度,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均衡化、社会化,努力建成高水平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方式便捷高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1.重点推进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区已创成2家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全市3家),数量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创成9家市级“枫桥式”司法所。2018年,齐贤司法所还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区两办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区财政自2016年起, 分三年每年安排150万元司法所建设专项资金,镇(街道)财政也予以大力支持。通过新建、扩建、调剂、借用等多种途径,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统一规范标识标牌。2016年以来,全区司法所共投入业务用房资金1500万元左右,新增用房面积达2696平方米。17个司法所均设置了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谈话教育室、档案库等“四室一库”。齐贤、钱清、平水、稽东等4个司法所临街落地,独门独院。充实司法所力量,所有司法所人员均达到4人以上,其中最多的达10人。通过考录、调任、挂职等方式落实政法专项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等方式增加社区矫正专管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务站定期坐班。15个司法所在所内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行一站式、柜台式服务,2个司法所依托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服务专窗,集中受理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事务。依托司法所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和联合调解中心,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现“事事都有专业调解人”,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齐贤司法所建成全省首个24小时自助“法超市”,全区已有九个点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
2.规范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点。2019年,我局制定了《柯桥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点创建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点创建工作。在华舍街道兴越小区打造全区首个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点样板,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华舍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基层扎根、在基层优化。设立首个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工作室——“沈”心工作室。“沈”心工作室目前由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优秀女律师沈建红,专职律师吕诗楠和缪叶青组成,工作室坚持“立足街道、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工作理念,是一个可为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目前,全区范围内已完成16个高质量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点创建,通过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服务台账、优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改善基层依法治理成效,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3.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我局在鉴湖大院新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在当年底投入使用。2019年12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柯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同时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中心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拓展,合理调整窗口设置,已设立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窗口。建立健全“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平台。2018年12月1日实现区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服务和数据对接,“12348”专线网络平台集通话、录音、留言、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网上查询、咨询、预约、受理、审核、投诉、监督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提升专线服务质量,建立律师值班长效服务制度,确保服务咨询“有人接、及时接、热情接、专业接”。截至目前,已经累计接听9500余次电话。
(二)努力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工程。全面完成“法润柯桥”三年行动(2017-2019年),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评选“法律进学校”示范点8家,创建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9家、区级195家,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先进单位152家;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家、省级45家、市级86家、区级189家;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示范户”780户、“法律明白人”781人。完善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建立“镇(街道、开发区)为主导、村(居、社区)为主责”的农村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普法”格局。高质量完成宪法文化公园一期建设,顺利启动二期工程。全区315个村(居、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提档升级,132家文化礼堂融入法治元素。编排扫黑除恶等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普法大舞台”在29个村(居、社区)完成巡演。成立由33名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村(居、社区)文化礼堂开展普法活动。
2.开展专业法律服务便民工程。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区341个村(居、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聘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实现利用APP信息化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开展“法律百场巡回咨询”活动,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涉及的法律知识,帮助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多家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玻璃、赐富集团等31家企业提供重组、清算等法律服务,涉及标的170多亿元。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17年起,为打击非法诉讼中介,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人社局大厅设立“便民法律服务岗”,8家法律服务所严格按照值班制度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累计至今共接待群众16000人次。
3.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对象,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手续,扩大免审范围,确保应援尽援,使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加广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覆盖。2019年法律援助数量、质量、满意度都创新高,法律援助案件总数1508件、办结1090件、挽回经济损失2459万元,比2018年分别提升57%、128%、70%。全年办结的1090件案件中,满意1084件,达99.4%。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在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且有效运作率达100%。出台《柯桥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劳动仲裁院、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的律师工作职责和值班时间、工作要求。律师参与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值班,开展法律咨询8732件、10890人次,比2018年提升41%,其中残疾人30人次、农民工2435人次、老年人461人次。咨询满意度超过96%。开展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市通办”工作,强化对“网上办、就近办、律师代办”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的宣传。2019年,“三办”总数483件,占全部案件80%,真正让百姓享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4.开展人民调解疏解工程。成功培育24家特色人民调解工作室。2018年以来,品牌调解工作室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93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2件,参与化解信访积案12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拓展重点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先后成立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有1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加强诉调、检调、警调和访调衔接。16个驻镇(街道)司法所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作为诉讼外调解机制在镇(街道)运行的对接平台;分别设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和信访局工作室;建立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16个,覆盖率达100%,全区驻所工作室调解员达139名。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体系建设
1.大力加强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我区“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人才培养体系。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13家、法律服务所8家、执业律师194人、法律服务工作者58人。大力推进法律行业发展,2018年区政府制定出台《扶持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律所做大做强,大幅度提升对新执业律师的补助。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由设立单位出资等方式,由镇(街道、开发区)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轻纺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医调委和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已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镇(街道、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124名。加强对民间调解组织的培育、指导和支持,已培育24家特色人民调解工作室。
2.大力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志愿者队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共有志愿律师63人,由全区13家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组成,人员结构涵盖老、中、青三个年龄层,2019年由志愿律师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911件。区普法志愿者分队下设21个小队,其中部门小队1个、律师公证小队1 个、高校小队3个、镇(街道)小队16个,总人数591人。各小队通过普法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实践,但离满足社会服务各项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司法所建设还不平衡。近年来,司法所业务用房及办公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导致各驻镇(街道)司法所发展也不够平衡,甚至差距较大,影响了我区司法所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还没有全覆盖,标准还不够高。柯桥、夏履等2个镇(街道)仍是依托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窗来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缺失;另有些由于场地原因,虽然在所内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站,但还没有完全按照上级关于“临街落地、开放式服务大厅或‘3+X’”标准模式设置,更由于人员缺乏,有岗无人现象时有发生,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完全需求。
(三)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虽然我区法律服务资源总体相对充足,但受法律服务市场规律的影响,法律服务人才不愿意下到偏远农村的现象较为突出。王坛、稽东、平水三个南部山区乡镇的79个村(居、社区)中,由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有48个,而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仅为31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执业律师相比自身法律业务知识不强,基本功不扎实,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等质量不高,效果欠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改革意见,出台我区推进司法所建设改革意见。按照“独立办公、临街落地、有开放式服务大厅”的省“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和方便服务群众的理念进行重新规划建设,通过改造扩建、协调置换、易地重建等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各司法所积极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继续深入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16个镇(街道、开发区)都新增1个以上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为一体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点。着力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工作室,突出调解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合力解决村(社区)群众各类重点难点矛盾纠纷。
(三)创新优化智慧法务“枝叶工程”。推行柯桥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实现视频咨询、服务、援助等掌上办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村居(社区)安装法律服务自助机。深化12348热线接听工作,提升满意度,使热线电话、热线视频便民措施有效落实。做好法律援助全市通办、网上办、容缺代办,畅通12348法网端、微信端、支付宝端、浙里办APP端受理渠道。
(四)打造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着力培育和扶持区内综合业务能力强的规模所和业务特色鲜明的专业所,研发和提炼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和经典服务案例。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所到我区设立分所或设置总部。完善律师队伍人才机制,改善律师人才环境,建立一支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相适应的律师人才队伍。推动农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发挥顾问应有作用。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其他项目体系建设。全面总结全区“七五”普法工作,高标准通过终期验收,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重点人群普法教育,拓展法制宣传阵地,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成效。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扩大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办人”审批范围。推动人民调解社会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开展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贯标工作,争取率先在全省贯标实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完善警调 、诉调、访调、检调、仲调等调解工作联动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要求部署,坚持改革创新、 均衡发展,努力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 精准化”,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我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