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绍兴县委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绍县编[2002]47号文件规定,(《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构更名的通知》绍县编[2013]50号,更名为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绍兴市柯桥区情研究中心、挂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学校牌子))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的主要职能有:
1、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是区委直属的有一定特殊性的事
业单位;是区委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的重要阵地。
(1)根据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表现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建议。
(2)受区委委托举办区管干部、部管干部研讨班,研讨中
央提出的重大理论、方针和政策问题。
(3)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
中心任务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国内外,尤其是区内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并将重要成果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4)负责对全区基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二、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2015年度收入决算15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572.37万元,占总收入99.33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8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万元),占总收入62.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584.5 万元,占总收入36.92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0.54 万元,占总收入0.66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2015年度支出决算1496.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教育支出129.06;住房保障支出44.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9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86万元,项目支出736.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509.08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项)安排761.57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党校在职、临聘人员和退休人员及学校日常公用、后勤物业支出。
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安排20万,主要用于校舍、教学设施、招待所设备、图书设备、添置维护、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 44.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万,用于帮助企业进行党建工作经费.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60万元,于用党校预算外创收的会务、住宿的成本支出和弥补校园物业费财政拨款后的不足部分。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2015年没有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0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党校的来客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 批次,60 人次,共0.75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 人次,共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1.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1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教学和科研活动、培训班外聘授课教师接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出调研任务增加,培训班增加,外聘老师接送相应有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1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7.79 万元,比上年减少30.72 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新党校校舍工程已俊工验收,建设经费减少,另一个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发生变化。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2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委党校单位共有1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当年预算安排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以上项目中1只项目经财政部门绩效评价,0只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绩效自评。
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按年度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科学精细、规范透明;严格控制经费、严禁铺张浪费,强化收入计划、完善激励机制、明确目标导向、提升资金绩效,既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又要合理安排资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是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是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是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是不能划分到一般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